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產業結構進一步調整,許多工業企業搬遷后,隨之遺留下來大量潛在污染場地,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為此需要對這些潛在污染場地開展調查、風險評估、修復治理等工作,以滿足場地的開發再利用。那么場地土壤修復技術有哪些呢?
1.挖掘
指通過機械、人工等手段,使土壤離開原位置的過程。一般包括挖掘過程和挖掘土壤的后處理、處置和再利用過程。在場地修復的各個階段和多種修復技術實施過程中都可能采用挖掘技術,如場地環境評估、修復活動中和后評估階段。作為修復技術,本導則推薦挖掘只能作為修復方案的一部分,不能適用于傳統的挖掘填埋技術方案。
2.穩定/固化
指通過固態形式在物理上隔離污染物或者將污染物轉化成化學性質不活潑的形態,降低污染物的危害,可分為原位和異位穩定/固化修復技術。原位穩定/固化技術適用于重金屬污染土壤的修復,一般不適用于有機污染物污染土壤的修復;異位穩定/固化技術通常適用于處理無機污染物質,不適用于半揮發性有機物和農藥殺蟲劑污染土壤的修復。
土壤修復技術
3.化學淋洗
指借助能促進土壤環境中污染物溶解或遷移作用的溶劑,通過水力壓頭推動清洗液,將其注入被污染土層中,然后再將包含污染物的液體從土層中抽提出來,進行分離和污水處理的技術,可分為原位和異位化學淋洗技術。原位化學淋洗技術適用于水力傳導系數大于10-3 cm/s的多孔隙、易滲透的土壤,如沙土、砂礫土壤、沖積土和濱海土,不適用于紅壤、黃壤等質地較細的土壤;異位化學淋洗技術適用于土壤粘粒含量低于 25%、被重金屬、放射性核素、石油烴類、揮發性有機物、多氯聯苯和多環芳烴等污染的土壤。
4.氣提技術
指利用物理方法通過降低土壤孔隙的蒸汽壓,把土壤中的污染物轉化為蒸汽形式而加以去除的技術,可分為原位土壤氣提技術、異位土壤氣提技術和多相浸提技術。氣提技術適用于地下含水層以上的包氣帶;多相浸提技術適用于包氣帶和地下含水層。原位土壤氣提技術適用于處理亨利系數大于 0.01 或者蒸汽壓大于 66.66Pa 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如揮發性有機鹵代物或非鹵代物,也可用于去除土壤中的油類、重金屬、多環芳烴或二噁英等污染物;異位土壤氣提技術適用于修復含有揮發性有機鹵代物和非鹵代物的污染土壤;多相浸提技術適用于處理中、低滲透型地層中的揮發性有機物。
土壤修復措施
5.熱處理
指通過直接或間接熱交換,將污染介質及其所含的有機污染物加熱到足夠的溫度 (150~540℃),使有機污染物從污染介質揮發或分離的過程,按溫度可分成低溫熱處理技術(土壤溫度為 150~315℃)和高溫熱處理技術(土壤溫度為 315~540℃)。熱處理修復技術適用于處理土壤中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農藥、高沸點化合物,不適用于處理土壤中重金屬、腐蝕性有機物、活性氧化劑和還原劑等。
6.生物修復
生物修復指利用微生物、植物和動物將土壤、地下水中的危險污染物降解、吸收或富集的生物工程技術系統。按處置地點分為原位和異位生物修復。生物修復技術適用于烴類及衍生物,如汽油、燃油、乙醇、酮、乙醚等,不適合處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通過上述內容,場地修復的技術有很多種,但是各種技術有各種的特點,因此場地修復需要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一種或者多種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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